富顺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划定富顺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富顺县禁止开垦陡坡地总面积432.88公顷,其中东湖街道5.19公顷、琵琶镇66.34公顷、永年镇134.08公顷、兜山镇14.27公顷、福善镇47.33公顷、李桥镇102.51公顷、安溪镇44.45公顷、龙万乡18.71公顷。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具体位置可到富顺县水务局查询(地址:富顺县富世街道钟秀街中段246号;电话:0813-5153260)。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四、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在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富顺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富顺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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