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散布网络谣言
需承担法律责任!
4月18日
分局破获一起散布网络谣言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依法对违法嫌疑人刘某某
做出行政处罚
案例详情
2024年4月7日8时许
违法嫌疑人刘某某
在家中玩手机时
发现一条不实信息
“二中跳楼学生刘xx
写给全体教师的一封信!”
并将该信息转发到
有463人的业主交流群中
经过警方深入调查
发现此次“学生跳楼事件”确为谣言
违法嫌疑人刘某某的行为
已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
2024年4月18日
违法嫌疑人刘某某被分局查获
经过警方的教育和行政处罚后
刘某某深刻认识到
传谣行为影响恶劣
并表示将来会规范上网行为
坚决不会再出现类似情况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希望广大网友文明上网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提高法律意识,传播积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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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流井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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