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危险!富顺这个路口车祸频发,电瓶车与小车相撞,结果......

富顺杂谈 7139阅读
只为你生!
只为你生! Lv.10楼主+关注
2021-10-13 11:36 来自富顺
贴片广告图片


近日,明某驾驶车牌号为川ARD2**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富顺县人民医院出口路段处掉头时,该车车身右侧与直行由李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车头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李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此次事故中,明某的行为违反了:“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之规定。当事人李某违反了:“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之规定。当事人明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李某负次要责任。交警提示:安全驾驶、平安出行;遵章守法、各行其道。
贴片广告图片

喜欢此帖就给TA打赏~

感谢您的赏脸阅读

3
5
10
15
20

打赏后这些钱都会交给作者

您的城市币余额不足

广告图片 广告

可能感兴趣

没有任何回帖,回复抢沙发~
3 12
城市通